微软把广州的网吧告了,索价158万。这案子要放在美国,怕是没什么悬念的。敢用盗版,158万的索赔只能算小数,后面跟着的各种费用和公众质疑足够让公司活不下去了。而中国网吧的董事长居然亲自出面陈词,宣称“这样会让东莞一半的网吧倒闭”,不能不说是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文化造成的不同结果。

美国是一个注重知识产权的国家,其背后的逻辑是,保护知识产权,才能让更多的人有热情创造好东西。因此,维护知识产权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被大公司使用到很过分程度的)。一家公司,哪怕只有一台机器使用了盗版,都会伤害整个公司的信用。因此,微软关于盗版的态度,Bill Gates说的很露骨:他们要偷,就让他们偷,回头我们会连本带利拿回来的。在西方,只有一种违反版权的使用是得到默许的,就是为了教育教学目的的评估试用。AST开始Minix的原因就是因为闭源软件不利于教学,这点后来也被RMS等很多人所认识到。因此学校基于教育目的的使用,多数不会受到追究,当事公司多数装个大方,给予“特别授权”了事。当然,仅限用于教授课程,若是滥用盗版Office办理业务,还是会受到追究的。

开源软件业也受益于版权良多。若非西方国家严格的版权保护,很多对开源没兴趣的人根本不会使用开源软件。开源软件算是游走在版权与非版权间的平衡者。若是版权执行过于严厉,则有开源软件来抑制软件商乱抬价格(若是不行,只有诉诸反垄断法了)。若是版权执行过与宽松,则开源软件业自然疲软,让软件商可以喘口气。因此,从理论上最反版权的GNU运动,反而最受到版权的保护。

而中国作为后起之秀,在知识产权上注定不能像美国那样保护。因为多数专利,美国是收钱人,中国则是付钱人,收自己人的钱给外人,这是国家公民无论如何不能认同的,尤其是在对于生死问题相关的知识产权上。例如印度曾声称,所有西方有关医药的知识产权限制在印度不生效,由此才得以廉价的生产各种抗热带病的药物。对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弱化问题,发达国家多数持眼开眼闭,或者不过于紧逼态度。因为过度的限制发展中国家会导致对方另起炉灶,日后搞不好多出一家竞争对手。

然而反过来,过于弱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反倒是值得发展中国家自己警惕的问题。我们可以回想,知识产权的作用是什么,大概就能得知过于弱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会造成什么后果。知识产权保护人的创造意识,而过于弱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会产生创造依赖。虽然我们可以廉价的抄袭别人的东西,然而创造什么,核心是什么,给不给,还是别人说了算。更麻烦的是,没人愿意搞什么创新,因为知识产权弱化的作用同时作用于对方和自己。抄袭者才有机会壮大和发展,如腾讯就是中国特有的例子。

而董事长出面宣称,“东莞的网吧要倒一半”,这更是中国特色中的中国特色。这招携GDP以令政府的招数,房产商就玩的很透彻。你不给我政策,我就威胁要关门,看你怎么交代。实话说对于某些道德违规乃至法律违规的行业,不如关了好。要不怎么?贩毒的也跑出来宣称自己创造了多少GDP,严打会让中国哪里的经济崩溃?可惜对于地方官员来说,GDP才是命根,至于执法的严肃性这个问题,在和谐社会的基础上都好商量。

根本上说,版权保护是个迷局。若是严格执行,怕会伤害整个经济和技术的发展。若是宽松执行,则会伤害整个国家的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