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看美国高法要案中的水门案件,说到尼克松败于肯尼迪,其实很大成分是输在了新出现的电视辩论前面。乍然想起,其实我们也处于一个新传媒开始的年代。网络传媒正在很大程度上的改变和补充我们获得信息的方式。

网络作为传媒的特性,不必多说,有无数引论论证网络的特殊性。互联网络最主要的几个特性有,即时性,广泛性,非中心特性。当然,针对中国传媒,还有非审查性,这个特征针对其他传媒并不明显。

所谓即时性,即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在报纸时代,我们传递一条消息的时间大约是一天。报纸需要用一天时间来完成信息采集到发行传递到个人手中的过程,这在当时已经是惊人的进步。电视时代,大约是4-6小时,一次新闻的采集编排和合适的发送过程大约需要这么长时间。而网络时代,尤其是准设备(手机,便携网络设备)的大规模普及,使得事件出现到信息传递完成大约只需要2分钟。911,最早的网络信息传递时间据说是15分钟。汶川地震,发生到贝壳得知(由于没有震感,所以当时没发现)总共用了6分钟。国外有漫画笑称,twitter上地震消息传播的比地震波还快(地震波的速度并不快),但是推友们看到地震消息的第一反应是回推。其效率增长了240倍,很多基于原定系统和环境的传媒策略就需要作出相应调整。例如克林顿丑闻,就是由网络媒体率先公开,并炒大的。

所谓广泛性,是网络传媒的一大标志性特征。网络上,我们认识很多我们一生中原本无法认识的人,这些人的具体身份信息根本无法得知,其分布也非常广泛。当我们发送或转发一个信息的时候,按照原本的途径,只有我们熟悉的人可以得知。逐级传播到最后,被新闻媒体得知,才公示天下。其传播途径就好象一滴墨水滴入水中,会逐步的渲染开。然而,我们切断新闻媒体,对个体实施控制,是可以有效的抑制信息的传播的。但是网络时代,我们的信息会传播到不特定位置,不特定身份的人,好象奶酪中的空洞,看似微小,却无处不在。这带来两大特性,控制信息的传播非常困难,和信息在不同环境中的传播有了交换。后者更通俗点,举例来说,原本只有汽车工人知晓并关心的问题,完全可能引发全国争议。

所谓非中心特性,则更为特殊。通常我们的讨论,是基于少数几个点的。针对某个问题,你的言论只有几个朋友亲戚知晓。如果你要让更多人知晓你的言论,则必须通过电视台,报纸的栏目回馈,让栏目主持看到,再由主持摘选“观众来信”。于是全部的讨论都基于几个特定点。这样的讨论当然不可能让所有人发表意见,更没有机会让不同民众接触持异议者的意见,从而造成持不同意见的民众缺乏沟通。网络的特性使得针对某个问题的讨论不局限于几个官方的论坛,更可以自行组织论坛,乃至在无关综合论坛上发表意见。由于来自各个行业的人充分发表意见,因此容易汇集不同观点,形成折衷。

例如09年杭州的欺实马案,针对被告是否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就有两个不同意见。一方认为被告行为性质严重态度恶劣,以一般“交通肇事罪”审判不足以平民愤,而且不足以对其他潜在犯罪者形成警告。认为应当对被告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一方认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仅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特定人。检察院必须证明被告当时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管故意”,否则容易扩大执法,造成其他案件的执法随意。建议该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并进行人大立法。双方的观点都有一定根据和理由,这种情况正是最适合非中心讨论的情况。

在网络传媒时代,以前我们所用的一些传播控制途径,例如新闻管制,禁止讨论,都很难实施。现在网络越来越容易进行端对端加密通讯,因此多个人的私密讨论,越来越难以禁止。这些技术原本被美国视为国家机密,可见其安全程度绝非轻易可以破解。而网络时代惊人的传播速度更是使得新闻管理缺少了执行的空间。往往是一条新闻,审查机构还没到手,全国都有人知道了。这时即使切断传播,最多也只能禁止后续消息的传递。原本已经知道的人通过面对面相互传递已经无法阻止,而且足以将新闻扩大到相当水准。很多本来能够掩盖的事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弄到不得不公开的地步的。

如何管理网络,成了越来越多政府的一个心病。美国社会有广泛的言论自由,因此很难通过什么网络新闻禁令来进行管理。因此美国网络的大头问题是诽谤和版权问题。而中国对新闻传播有管制,因此如何继续管制网络是个很头大的问题。其中比较有成效的几个方案是GFW,责任制和五毛。

GFW是国家防火墙的简称,其方案是通过国家建立的网络自动审查系统防止民众访问国外网站。当然,前提是打着反色情反盗版的旗号的。责任制是针对国内的,对不听话的论坛,切断其服务器访问,并追究登记人责任。实话说这两个方案效果还是不错的,然而网络的特性并不容易受到压抑。如果这种方案继续下去,估计中国就会有组织开始做分布式互联网了。技术上说,一个服务器所能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所需要的所有资源,可以分布到数百乃至数万用户的电脑中。这时除非断开整个网络或者删除所有人电脑中的数据,否则无法清除和控制信息。

五毛是一个更好的思路,其原理是根据互联网的广泛性特性,你不可能查证每个人的信息。因此利用大量被收买的人,在网络上发布各种信息,扰乱正常信息的传递。然而现在兴起的SNS和基于SNS的系统是这种方案的最大克星。SNS系统的核心是人和人的关系,或者说,一般我只信任我认识的人。对于刚认识的人,我可以作为朋友交流,然而未必信任。这样,当五毛发挥作用,发出虚假信息时。接收信息的每个人,会评判他的信息有效程度。显然,五毛的信息有效程度是非常低的,一次两次可以生效,然而多来几次就导致接受者均快速断开关系,虚假信息传不出去。以开心网为例,在上面发表强国强军之类的帖子还有大量转贴。然而针对某个特定事件进行恫吓,发表虚假声明根本无人理会。

因此,五毛实际上会转变成一个更复杂的东西――新闻操纵和传媒操纵技术。就是现在网络上俗称的推手。通过分析观众观点,组织合适的人写文章引导观众论点,从而营造言论。然而实话说,这种东西的效果和会造成的影响就小了很多。一个言论要能被引导,首先要有一定的言论市场。跑上去说欺实马无罪的人结局多数是被骂一顿然后丢出去。其次,言论诱导的有效程度是和民众受教育的程度成反比的。受教育越多,我们越能够分辨新闻引导。

然而不得不说,网络新闻能取得的效果和民众的素质有很大的关系。中国网民的一大特点就是平均受教育程度低,知识和素质明显不足。例如,在国外综合论坛上不是看不到骂人,但是相对少,而且一旦讨论过激都有管理员出来阻止。中国论坛上不但骂人语言满天飞,而且半天不见管理员,整个骂人帖就悬尸版顶,大家口水来去。其次,讨论方法经常落入诡辩范畴,不但动辄喊口号,拿政治策略逼对方闭嘴。而且经常出现质疑对方动机的情况。这简直不叫辩论,叫打架。

我们站在历史和历史的边缘上,搞不好一翻身就进教科书了。这时候的话,还是得小心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