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全知的逻辑学悖论
很多人在讨论“神是否全能”的时候,会举出一个命题“神是否能创造出他自己也举不起的石头”来证明神不全能。如果能创造出,那么神不能举起石头。如果创造不出,那神创造不出特定条件的石头。
然后就有人提出,逻辑学上一个命题必须证明其存在性,即“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存在。又有人来反驳,这个是需要神创造的。blahblah
其实整个讨论都没抓到实质,我换个问法。全能,是否包括能够做到逻辑学上不存在或者悖论的事情?
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可以的。例如一个命题,逻辑学上说,总是非真即假的。那么神应当可以找到一个同时为真和假的命题,这才能显示其全能。问题是——这样逻辑学就没用了。
同样的问题出现在全知上,全知,是否应当知道逻辑学上不可能成立或者悖论的事情?
同样从字面理解,应当是可以的。
如果对上述两个问题,还要给出存在证明。那只能说明,全能和全知并没有被字面意义上的理解,而是被作为大能和大知去理解。虽然能够做到一般人做不到的事情,然而并不是什么都能做。虽然能知道一般人不知道的事情,但是不是什么事情都知道。这样才和逻辑学不相矛盾。
更细节的讨论,可以看中文维基上的“全能悖论”,其中对全能的细节分类很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