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觉得拿版权较真的人都在扯淡
重申一遍,我不反对版权,我只反对使用版权牟取暴利。
什么叫暴利?我是个程序员,我做一个软件出来,我希望用我软件的人能给我点钱,对得起我的工作。或者最起码,不要拿着我的软件改的面目全非,在里面安放病毒什么的。这就是我对知识产权/版权的全部诉求——我希望得到收益,这个是一种尊重,也会激励我更好的做别的软件。
然而今天,我们往往碰到这么一个情况。在校的时候,我们看到漫天的,学XX语言吧。同学老师都在讨论XX技术,彷佛美好的未来向自己招手。等到了工作时,发现,原来XX技术是XXX公司的专利,以此技术为核心构架程序,尤其是企业级程序必须向XXX公司交费。好吧,用东西付钱天经地义,哥回头也做个值钱的东西出来。做着做着,XXX公司又往往会三天两头变来变去,做一些你觉得技术上说不通的,很恶心的变更。当然,人家的东西,人家说了算。等自己做了很久后,发现自己用心做出的XXXX技术压根无人问津,因为XXX公司又推出了和这个技术相近的XXXX技术。他们曾经开出一个天价——天下最低的价——来购买你的技术的全部权利,并且宣称,自己的收购价这么低而权利费这么高,是因为在策划,宣传,包装,完善上花费了巨额投入的原因。这时你才发现,原来当初在学校里面,还有OOO语言可以选择。一切都是免费的,你不需要付钱来用别人的技术,当然产品多数也是免费给别人使用的,通常也只能收服务费。一切都和你想的差不多,只是——你当时根本不知道。
宣传,策划,包装,完善到底要花多少钱呢?这个和中国移动到底从我们的手机账单中支出多少到基础设备建设,支出多少到服务一样,是个很难揣测的概念。然而我们可以知道另一个东西——他们的资产回报比——一般是多高。一切拿着策划,宣传,包装,需要花费巨额费用来说事,但是自己却有超高资产回报比的公司,哥都认为是在扯淡。
更不提因为XXX技术和OOO技术针对的客户群接近,就无视两者根本没有血亲的事实,打官司指控OOO技术抄袭XXX技术,企图将松散的社区送上死路的动作。这其实不是为了给程序员更高的回报,而是出于资本的贪婪。版权/著作权应当保护作者的利益,而不是资本的利益。这就是我对版权/著作权的态度。
夸张?松茸叔叔说过一个很有趣的内容,因为是豆瓣广播,链接不好找,我就不贴了。“从前有群人喜欢吃狗不理包子,他们搞了个狗不理包子同好会。后来有天来个人说,我是狗不理新老板,你们借用狗不理的名字,这是亲,呃,侵了我的权,你们得散了。于是他们只好改名为包子同好会。好笑吗?如果JavaEye没说谎,这就是Oracle对他们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