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中国这里有很严重的版权问题。最有名的就是腾讯的段子,一直在抄袭,从未被起诉。

多严重,我们来数数,一个正常人一天,要侵犯多少版权。

OK,A同学早上起来穿上一双蜡笔小新拖鞋去刷——等等,这鞋有日方授权么?OK,A同学早起先侵了蜡笔小新的权。

A同学刷好牙,带上自己的android手机去上班。当然,android手机是没啥版权问题的。但是——她背景放了一首青花瓷,打开软件追最新的小说看。背景的音乐侵犯音乐版权所有人的权,这里就是周杰伦所在唱片公司。追小说的软件连上盗版,侵盛大的权。严格说起来,音乐播放器还下载了封面和歌词,再侵了一遍周董唱片公司的权。

到了公司,打开电脑——盗版windows。微软这事一提再提,我们虽然麻木,但也知道手里的东西都叫做盗版。打开office——又是盗版——开始写文件。没灵感,上网找了一篇样例——这里要区分样例是原始有版权,还是无版权。是版权人自愿贴出到公共领域并放弃版权,还是被其他人贴出。由于情况太复杂,我们暂时定为版权状况不清。

下班了,路上A同学没看小说,改看漫画——由于漫画电子授权还没实行,因此毫无疑问的,又侵了漫画公司的权。

到家,A同学也不看电视了。这年头除了几个台,剩下的都是老爷爷看的东西。她打开土豆,挑了一部日剧慢慢看——毫无疑问,又是侵权。

至于周末在家不出去,连续下片看这种事情,更是提都别提。

实际上,在中国,没几个人版权是干净的。有多少人能不用windows,或者用正版的?不少,主要是手提电脑自带了不少的授权。但是有几个用正版office,或者不用微软office的?这就不多了。至于我们硬盘里面放的照片,歌曲,电影——你觉得还有多少人能昂首挺胸说,我用正版我自豪?

分类来说,中国侵权主要分几种情况。

一个是,我知道在侵权,但是我就是不想付钱,太贵了。例如中国的windows,office,还有各种软件。我们都知道这是盗版,但是都买不起正版。用的时候就只好偷偷摸摸,被抓出来就颇有几分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尴尬。

一个是,我知道我在侵权,我也想付钱,可我没法付钱。例如上面的盗版漫画,花个几块买个漫画看,我们也算比较习惯的。只是很多漫画的版权都没有引入,因此想付钱都没地方付。类似的还有美剧,A片,日剧等。很多人真的是想付钱的。看越狱,帅不帅?这时候你问她,这电视给不给钱?怕是头都会点断掉。可就是没地方付。

一个是,我知道我在侵权,我可以付钱,可是习惯不付钱。例如盗版小说。这年头都习惯看盗版了,压根没人看正版。

还有一个是,我压根不知道我侵权了。蜡笔小新的拖鞋有版权问题?我iPod里面放个周董的mp3算盗版?

最后一个是,我不知道这个版权是什么状态。例如刚刚说的,从网络上找的样例。如果是比较简单的样例,好像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复杂到一定程度后,就是有保护的。如果作者本人没有明确放弃版权贴出,无论是本人贴出还是他人贴出,你拿来用就属于侵权。但是多数时候我们可能不会关心这个,想关心也找不到地方。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谁手上都是版权干净的。你当有多少老美分的清楚“有授权的吉祥物”和“没有授权的吉祥物”?你当日本那么多同人作者,个个都是原作者授权的?但是无论怎么说,人家的版权市场分而弥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linux的几个logo,例如debian,ubuntu,都是有版权的。所以我拿debian的logo做头像,严格来说是侵权。不过facebook上的debian组和ubuntu组用这个logo,想必没人较真(当然,更可能是事先和版权所有人联系过了)。shlug曾经讨论过印logo什么的,后来发现都有版权问题,要去申请(其实写一封信去,多数就会被授权,好弄的很)。

然而中国这里就全不是这么回事。分的清分不清的,搞不清楚版权的我们就先都不说了,想付钱但是没渠道的也算你有这个心思吧。我们单说“觉得自己付不起”和“我就是习惯不想付”这两种。如果说,前者还带着几分羞愧,后者就是完全死不要脸了。用了别人的劳动,有两分感激之心,想法给人找补一下的。其行为不论,心里还懂个是非。用了半天人家劳动,理直气壮的上门骂人说——喂,混蛋,做的什么破烂玩意阿——的这种,就属于是非不分了。

遗憾的是,在中国,是非不分的还不在少数,更多的是连自己是不是是非不分都不知道,乃至不愿意知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