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地震好几天了。之所以今天才写,是因为我不大愿意消费雅安。再晚几天,大概也没人愿意看了。所以,大概就这几天。

看我的博客的人,相信都看到了我前面几篇的四川行。我贴的有点晚,不过时间是今年过年前,地点在本次地震所在地雅安向西50公里的位置,泸定下方的海螺沟。我们在来回路上还经过了雅安,在那里吃了顿饭。因此有人一说雅安地震,我当时就一惊。

当死亡突然发生在身边的时候,是非常惊悚和震撼的。如果我们早就知道,我们就不会流泪了。像我在某部纪录片里面,看到的一位植物人家属。当人走的时候,家属都很平静,近乎麻木。他们说,我们的泪都流干了。但是如果你认识的某人,在壮年突然去世。你才会悚然一惊。原来生命这么脆弱,原来死亡离我们只有一线之隔。

是的。我之所以要说这个,是因为我忍不住的想。如果我们晚去半年,或者地震早发半年。我们是不是也要砸里面?好像很有可能。我看到很多旅行者砸在了那里。

大概在三年前,我得了一次急性牙髓炎。医生没查出原因,患处也不疼痛,所以我居然一直不知道,以为是三叉神经痛。那一阵子真是痛的死去活来阿。在牙齿拔神经后,感觉顿时轻松了很多,觉得好像重生一样。由此我也悟到了一件事情,及时行乐。我们总是为一些奇怪的理由,阻止自己做一些真正让自己快乐的事情。今天拖明天,明天复明天。拖到事情黄掉,或者在某个时刻戛然而止。这是何苦来哉。

所以,如果你有什么想做的事情的话,还是快点吧。

另外一个关于雅安的话题,就是我们能做什么。我首先声明一点。我不信任中国红十字会。

当然,这不代表我赞成直接捐助。相信经过这么多次网络直接捐助事件,大家都应该领悟到,直接捐助给对象,会有很多问题。对方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助,有没有人比对方更需要帮助,对方的钱是不是花的到位。这些问题都非常专业。帮助别人,不是把钱随随便便的一丢就结束的。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丢下钱就什么都不管的行为并不是帮助,而是打发乞丐和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当然,如果那就是你的目的,我也没什么好说。

作为一个解决方案,有一些专业的机构,会帮助我们来捐助和慈善。就像我们需要买啤酒,于是有了酒厂和超市。我们需要买鸡蛋,于是有了养鸡场和菜场一样。我们希望在慈善方面有专业机构,解决上面说的一些问题。是不是值得,是不是需要帮助,需要何种类型援助,应当如何处理,等等等等。我们提供帮助,物质上的,金钱上的,精神上的。他们解决问题。

当然,既然是专业机构,自然需要开销。酒厂,超市,养鸡场和菜场都不是免费的,为什么慈善机构一定是免费的呢?很多人在公司里常说的一句话是,既然如此我也没有办法,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其实他们错了,慈善机构也不是免费的冤大头。做好事也要钱呐。

现在问题来了。即使我相信慈善机构可以判断哪些人更需要援助。但是慈善机构本身也需要钱运转,而帮助对象也需要钱。在这两者的竞争上,我还没有天真到相信人性的光辉可以照耀每个角落。如何保证某笔钱是被慈善机构是合理的运用了?如何保证他们不会倾向于更多的花费在一些无聊的地方,例如职员(姑且叫做职员吧)的生活改善。修建更漂亮的大楼,并解释说这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捐款者?

作为一个必备条件,捐款公示和账目公示是必须的。作为捐款者,我们可以核对我们的捐助是否被统计了。作为受惠者,自然不会承认没有得到的帮助。由这两点限制,我们就可以清楚慈善事业的运转是否有问题。如果我觉得有问题,我可以用脚投票,再也不给他们捐钱。

呐,现在问题更大了。中国红十字会名义上是国际红十字会的下属机构,但是却不受其直接领导。而中国红十字会的资金是不公开的。

好。你说你是一个专业机构,我信你。你说你可以解决我在救助中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信你。结果你告诉我,你连账目都处理不了。你让我如何相信你可以公平的分辨谁需要帮助,协调社会力量救人于水火?就像一个瘫痪的人说,我可以飞。谁信。

和直接捐助比起来,我觉得这种自相矛盾更加不可信。所以我不相信中国红十字会。

但是更大的问题是,在中国,面向非特定对象的募集在理论上是违法的。直接在街头弄个箱子写个捐助,在某些地方被认为是不可信的,而在中国就直接被定义为非法。与此同时,非慈善类NGO很少,很难注册。这使得中国慈善里面充满了各种公司法人。真的想做事,但是却搞不定NGO注册的,只能注册公司,同时开增值税发票交税。这很讽刺,因为你交了个人所得税后的收入,要进行慈善竟然还需要缴税。而在某些国家,慈善NGO开的发票是可以抵税的。因为社会救助是政府的任务之一,而税收是为了使得政府可以执行任务。既然你为政府的任务目标做出了贡献,自然应当少缴纳对应数额的税收。就如同你上缴了税收,然后被再分配到了慈善机构一样。只是你自己拥有选择的权力。

与此同时,也不排除很多人,注册了公司外壳来做一些手脚。大家知道慈善机构是组织性组织。他们不会自己生产帐篷,自己培训医生,自己教育小孩。他们需要在社会系统中兑换相应的资源。这给了一些人机会,将低价资源高价卖出,这是最常见的,甲方腐败。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是,某些人拥有广告资源。从市场运转角度说,投入广告可以获得收益的行为,和普通市场营销没有任何区别。于是在集资问题上,又可以将渠道卖给广告商,从中获得回扣。这是不怎么常见的,乙方腐败。如果是盈利型公司,公司的所有者或者理事会自然会检查这种问题。但是对于一个不透明的非盈利机构,谁来担这个责任呢?

甚至,从行政和金融工程的角度来说,可以将行使慈善的权力拍卖(NGO许可证),或者是利用慈善价格随事件大幅波动的特性进行杠杆套利。当然,这个套利很难,而且杠杆化更难,所以这也是今天我还没听说这种事情的原因。但是如果我们放任情况失控的话,慈善企业上市,乃至慈善期货进入期货市场这种荒谬的事情都将不会让我觉得惊讶。

所以说到我们可以做什么,我觉得很悲伤。我们捐给红十字,有问题。直接捐助,也有问题。我们不去了解灾区,麻木。我们希望了解灾区,使得记者一拥而上,消费。我们不能不做什么,却又做什么都错。

最后,关于去四川和西藏旅游。我得说,前方高能,快去快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