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节
吃没吃过狗肉
吃过,还不止一次,不过自己没点过。没特别觉得好吃,也没觉得难吃——我始终觉得我的味觉不算很灵敏。有次吃河豚也是完全没吃出来,一直以为是别的。别人告诉我了,我还奇怪这东西为什么被称作天下至鲜。
如果是我点菜我会选择鸡,味道好又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麻烦。不过已经点了狗肉拿上来了,我也不会有特别的避讳。大部分的食物,只要没有违法,对健康无害,我都没什么忌讳。反倒是猪脑什么的不大敢吃——神经节太密集了往往会想到朊病毒,心理有障碍。
我觉得都已经做成食物了,就别矫情了。浪费了才是不好的事。
不吃狗肉的理由
说不吃狗肉的,往往是几个理由。
- 萌。
- 屠宰方法太残忍。
- 狂犬病问题。
当然,不吃猫肉的理由也大同小异。
我们首先说狂犬病。狂犬病毒加热后会迅速死亡。别说煮熟,就是加热到90度,基本也会全部失活。吃狗肉会感染狂犬病毒唯一地点,就是在狗贩子身上。可身为一个狗贩子连狂犬疫苗都不打,这纯属no zuo no die。以危害狗贩子的安全制止吃狗肉不合理。后面会说有一种和狂犬病有关的理由,阻止随意购买狗肉是合理的——当然不是吃狗肉本身。
其次是屠宰方法太残忍。那后面问一句,如果我们用一些比较文明的屠宰方式。例如单独带到隔间,一板砖拍晕,然后再下手,行不行?爱狗人士又往往会摇头,不行不行,太不文明了。我了个去,菜市场当街杀鸡杀了多少年,也没见谁有意见,轮到狗身上就太残忍?
其实说穿到底一句话,萌才是一切的根源。
狗是否特殊
我认为即使是人都不特殊。人是万物之灵这种话,基本就是骗骗自己满足人类自己的自大心理的。
之所以我拒绝认为人是一种食物,主要是出于伦理考虑——如果人可以作为食物,那么人和人相残的世界未免太残酷了。
所以你问我,狗作为一种经常和人类相伴的生物。让孩子知道狗也会被端上餐桌是否太残酷了?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
但是。
你可以请求别人不吃狗,但是你不能强迫别人不吃狗
关于不吃某种东西,我觉得这应当成为一个最简单的共识。我不吃/别让我吃/别让我看到你吃,这没问题。你告诉我,我也会配合你尽力避免。你要吃,我不强迫,这是底线。在此基础上,你可以劝说。对食品的偏好是每个人的事情,只要不吃人都好商量。更没必要为了这种事情,弄出种种奇怪(甚至违法)的手段来。甚至有时候,吃不吃没什么,手法惹人厌。
当然,最后我得说。这种奇奇怪怪的爱狗人士是少数。谢天谢地。多数的人只是在网络上声讨“狗狗那么可爱你还要吃它,有没有天理良心啊”。现实中他们既不吃素,也不一定会跑去做什么实际性的事情。只是简单的在网络上抒发自己的观点而已。如果我要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告诉她我觉得牛和羊很萌能不能请你不要吃牛羊肉了——
——你神经病吧。
虐狗逼迫爱狗者买下的事,你怎么看?
很明显,那不是吃狗肉的人干的事,这是狗贩子干的,而且很下三烂。也只有买卖狗肉不当回事的人,才能想出这种抬价的办法。
那反对吃狗肉的也许说了,没吃狗肉的人,也就没有这种事了。问题是这个逻辑,没有爱狗的人好像也成立。
至于有人说这是爱狗者找托来做秀,我只能说,没看到只能当没有。
我始终反对拿着钱来做出一些开外挂一样的解决方法——千年之前就有子贡赎人的故事了。国宝回归如此,吃狗肉也如此。他们知道有你们这群冤大头,东西就会越卖越贵了。你要是觉得,贵就可以阻止人吃狗肉了。呵呵,别忘了贵了偷狗的生意也会好。
吃狗肉和虐狗是两码事
不只是狗,包括牛羊,猪鸡。我都觉得,吃是一回事,虐待是另一回。我吃猪肉,但是如果说养猪的每天都对着猪一通抽——我觉得这个叫虐待。很奇怪对吧。宰都宰了,吃都吃了,还觉得抽一顿是虐待。
关于虐待,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是——不杀不食,不造成不必要的痛苦。我们感谢所有为了我们口腹之欲牺牲的生物,但是还是会毫不犹豫的吃掉他们。我觉得仅此而已的话,不算虐待。
农业虐心的地方在于,你对你的产品有感情,而生产他的目地就是牺牲。你养了一头可爱的小羊,每天照顾,很有感情。过了两年,一刀杀了吃肉。虐不虐心?
但这是必要的。农业中很多行为,都是很残忍但是必须的。包括阉割,密集养殖,屠宰。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提倡尽量简单无痛。但除此之外,我真的没法赞同把屠宰作为一种虐待的看法。更无法赞同的是,认为屠宰是一种虐待的同时,还在吃肉。
如果你认为,屠宰本身就是一种无法容忍的暴行,而非仅仅对狗成立。那么最起码的,请素食。
是否赞同动物保护立法
我很同意针对动物保护立法,尤其关于吃狗肉这块。主要目标到不是狗很萌——而是是否能有效控制狂犬病。
流动的狗贩,往往会偷狗,随意捕捉,野蛮宰杀。中间还有狗丢了之类的事情,往往会引起疫情转移,对于狂犬病控制不利。即使是街头上的野狗,如果做过防疫措施,能够增加免疫基数,也不应当被捕杀。为了控制这点,就不能随意在狗贩子那里购买食用狗肉。而理所当然,在街头购买饲养用犬也应当受到控制——原因相同。但是动物管理单位的捕捉甚至捕杀,应当受到保护,而不是阻挠。而城市中饲养大型犬,那是另外一个话题,此处不展开。
相比个人喜好,狂犬病控制是更加关系到民众生命和每个人的税收使用的事情。为这样的事情立法配合,我觉得是值得的。但是我想这样的说法,对爱狗者来说未必能完全赞同吧——不能随意买狗,要上牌照,动物管理单位还是能够捕杀,而且还可能有人合法的养肉用狗。如果你对这些事情感到不快,不妨反思一下。困扰你的,究竟是“只是我个人想轻松的爱狗而已”,还是“为了能让狗狗和大多数人相处的更自在”。
当然,就我个人的了解。这样的理论在农村地区是很难得到实现的。因为农村地区人多,狗也多。要捕捉-免疫-放回,没钱。控制狗贩子,没动力。所以往往是考虑的很好的动物保护立法,到了农村以后立刻变了味。往往就容易变成抓到狗贩子-罚款的生财之道。至于提供捕捉-免疫的事情,就当没听过。
让爱狗人士去农村免疫-放生?后面又会被捕捉。实话说我一直很困扰,爱狗者拦下来的贩卖狗肉的卡车,上面的狗都怎么处理了?都被领养消化掉了?还是放生了?放生后有没有再被抓?
归根到底,狗狗的问题不仅仅是狗自己而已。
不负责的养狗人比狗贩子更可恶
不服来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