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微软搞黑屏了。贝壳暂时就这个事情不发表评论,而是先说一些其他的事情,然后大家再回过头来看这个事情怎么说。

首先是软件的版权区别。开源软件,自由软件,免费软件,共享软件,收费软件,盗版软件,这些我们经常说的名词究竟有什么意义,有什么相同和区别?

首先,大家要了解一个事情,上述对软件的不同称呼,其实是不可并列称呼的。免费收费,是指软件的付费方式,开源闭源,是指源码的公布方式,正版盗版,是指是否侵犯版权。这些其实是不同的事情,只是很多事情有前后的因果关系,因此大家容易混为一谈。一般我们可以将软件分为是否收费,是否开源,什么版权三种分类方式。分清其中的区别有益于阅读下面的内容。

开源软件是指源代码开放的软件系统。多数情况下,开源意味着免费和自由,但是也存在收费的例子。例如许多大型系统(好像有些UNIX就是,但现在具体什么情况,贝壳没有用过,也没有看过软件协议),其源码对使用者开放(注意,开源并不代表对所有人开放,只要使用者有权获得源码即可。当然,如果范围缩小到使用者中的特定群体有权,则不算开源,例如微软的不可泄露协议),但是属于绝对的收费系统。大家很容易理解这里面的原因,既然源码已经开放,那么多数人都可以轻易写出类似的系统,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坚持收费就愚蠢了。除非源码庞大,需要相当的水准和时间来理解,这样才能保持收费。当然,更多的情况是开源免费,收取专家服务费。

这里中间还要插入一句法律问题(怎么感觉写成法律普及文了),目标软件的作用是给予使用,源码的作用是表达思想,这是公认一致的原则。换言之,如果你发布的是病毒目标,则是违法。如果你发布了病毒源码(当然,要排除恶意发布),则是研究之用,不属于违法。当年DeCSS的审判之所以被判定无罪,即是基于上述原则。

免费软件是指授权方式是不要钱的。现在免费软件的很大一个来源是来自开源社区,然而并非只有开源了才免费,共享软件和试用软件就是其中的两个典型。共享软件的作者允许你可以免费的使用它的软件,但是并不开源。试用软件的作者允许你在一定期限内免费使用软件或其中的一定功能(其实试用软件的完整授权也不一定要用钱,写个邮件把作者夸一顿或者给他做些事情,例如翻译软件,一样可以获得授权)。这些软件虽然免费,但是往往会因为有其他的原因而选择闭源。例如微软的Process Explorer,就是属于共享软件的典型。这个软件原属于sysinternels的作品,后被微软收购。如果是开源软件,搞不好要和微软打官司,也不可能被收购。而Winrar则是试用软件的典型,大家都听说过Winrar推动检查中国大型公司内使用非授权产品的例子吧。这个例子难就难在取证这个软件产品超过了使用期限,因为大多数人可以通过重装来避免提示。

自由软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要理解需要了解一些西方法律精神。自由软件现在在中国基本被视同为开源软件,其实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东西。自由指的是你拥有软件的选择权,包括是否使用,是否修改,是否散发,是否改善,具体可以参考这个文档(http://www.gnu.org/philosophy/free-sw.zh-cn.html )。为了保证以上权力,开源是必须的,然而开源并不代表你拥有以上权力。我们在上文提到过,是否开源和什么版权是两个事情。开源软件可以选择收费版权,也可以选择非收费版权,但是禁止你修改,再散发软件。这些都不属于自由软件的范畴。

自由软件的起因来自于上世纪70年代出现在美国的自由潮。受到自由潮的影响,当时很多软件大牛都是黑客精神(不是现在这堆脚本小子讲的黑客)的拥护者。他们认为人类学习和使用软件的自由不言自明,他们拒绝为他们的帐户加上密钥,并且以破解软件系统为乐。他们所写的程序也是免费分发。很难想象,在上世纪70 年代的时候,很多现在具备极大影响力的项目在当时只是几个人看不爽而随手做的一些小程序。很多自由项目直到现在还无人可以超越,发挥着重要作用。

自由软件运动是天赋人权观念在知识领域的延伸,目的是推动知识的扩散。因为知识产品都有一个学习的概念,新手需要不断的观摩和学习成熟的系统才能成长。然而如果允许其他人无限制的学习,那么新知识的发明就无法给创造者带来利益,从而导致没有人愿意发明创新。因此专利法规定专利的存在,给予了发明人一定时期的权限,使其可以从中获利。而同时规定了专利期限,使得新手可以学习。(贝壳注:现在的很多专利期限动辄50年70年,实在是太长了一点,10年到20 年的期限应当是合适的)而自由软件在创造伊始就放弃了自身的专利权,给予了其他人学习和改进的权利,因此被认为是软件业的第一推动力。尤其是近些年,在 GNU的推动下,出现很多很优秀的软件产品。当然,其中大部分是和普通人无缘的。例如flex分析器,emacs编辑器。

盗版软件这个词很不好界定,因为有两种界定线。一种是收费软件不付费使用,一种是违反软件使用授权。从范围上说,后者比前者更广泛,因为付费主要是取得软件使用授权,不付费一定违反了授权原则。而违反授权则不一定是不付费,也可能是试用软件超期(违反试用授权中期限限定),未授权可以修改而进行修改(这个尤其多出现在使用源码库的时候),违反最终用户协定(在共享软件中常见)。一般我们说的时候都指前者,但实质上,后者也属于软件权违法的例子。我们不妨用违法软件来称呼后者,而用盗版软件来称呼前者。

盗版软件是否是自由软件思想影响下的产物?绝对不是。我们上文说了,自由软件运动的主要目的是普及软件知识,那么破解软件成果如何普及软件知识呢?无法自圆其说。也有人说这个是打击收费软件,以扩大开源软件的影响力。这就要讲到西方的毒树毒果理论,这个理论认为,非法手段(毒树),无论为了什么目地,其产生的结果一定是恶意的(毒果)。开源软件有着自己的适用范围,不需要也不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强行介入收费领域。再者说,如果没有收费软件来为大型项目提供资金,没有大型公司来消化软件人才,那么程序员的将来也就无法保证,更谈不上进一步普及和推进计算机研究发展了。

盗版软件只是一些不喜欢付费或者根本不拿版权当回事情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编造出来的一堆谎言。例如微软的这次黑屏,很多人都在抵制,都在骂微软。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微软的产品出来的时候就带着黑屏措施呢?他们照用不误,最多就是搞一下破解。Winrar也带了保护措施,用的人照样一堆堆,破解照样满天飞。微软只和合法购买者订立了合同,保证不会侵犯他们的权益。非法使用者从根本上就没有依据来保障,你的系统即使上了Windows就当场机器爆炸,也无法控告人家。

其实本质上说,贝壳也是违法软件使用者。在这个社会里面,看清每个软件的版权,然后一点不差的照做是完全不可能的,可能的只有知道行为违法后想法弥补。使用盗版windows则是因为贝壳根本是linux用户,但是同事全是清一色的windows,沟通不方便而被迫使用。既然我不是主动高兴买的,就上个盗版得了,被发现最多回到linux下结束(中国的法律对个人侵权行为只纠正行为)。使用盗版windows,我们人人知道违法,但中国的法律基于告诉乃论,就是所谓的民不告,官不纠。自己知道怎么回事,回去闷声发大财就算了,明明是违法者,还跳出来义正词严的指责受害者,做人不能太CNN。

就如同我在MSN名字中写的那样。我虽然不赞成你黑屏,但是我捍卫你黑屏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