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故事来自一个朋友的笑话。说某人从一家公司辞职了,朋友问说什么情况。某人说,和老板相处不来。老板看到有人上班看网页,就出了条规定,不许上班时间看网页,否则罚款。看到有人带朋友进办公室,就出条规定,不许上班时带朋友进办公室,否则罚款。上个月老婆出差,没人照顾家里的仓鼠,带去两天,出条规定,不得带宠物上班。某人情感受到了强烈的伤害,所以愤而辞职。

其实说起来,这些事情都不是什么大事,鸡毛蒜皮到了我们可以当笑话说的地步。细究起来也确实是员工应当执行的,属于正常雇员的基本素养。不过如果您自己开家公司,照着上面的做,搞不好手下还真就一堆辞职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心理问题。在IBM,或者Oracle这种大公司,出现这些条款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关键在于两点。一方面,大公司本身就给人一种正儿八经,板着个脸的印象。员工进公司的时候,就知道自己随时会碰到各种狗屁倒灶的规定,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小公司通常老总天天见,搞不好下班还一起吃饭喝酒,上班的时候板起脸来做规矩,情感上受得了受不了就不好说了。另一方面,大公司的规定相对完备,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都规定的非常详细。小公司难免挂一漏万,天天改规矩,确实不怎么好看。

反过来说,这也是初创公司对大公司的优势。在大公司里,管理层显然不会留意到每个人的特性,并且针对性的管理。然而初创公司就那么几号人,大部分都是熟人。要针对管理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老婆出差,家里仓鼠可以带到公司,顺便睡在公司做程序得了,反正家里也没人。诸如此类的事情并不怎么难做。当然,当初创公司上了一定规模(推荐大概是10-30人)后,管理转换必然要产生阵痛。然而也远好过在三两个人的公司里面规定四五十条的规范。